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年”活动。作为“质量年”工作的一部分,对开设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和博士生全部课程从课程开设科学性、课程教学规范性、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性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教师自查、听课评课、专家组审查、二级单位审核等工作方式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促进任课老师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课程教学效果,实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问题处理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工作原则是“认真负责,客观评价,查找问题,系统解决,类层分明,提高质量”。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年工作中发现问题处理:
1.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应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在下一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解决。
2.若课程存在重复设置等问题,应当视情况停开、合并开设等。
3.没有教学大纲、PPT(教案)的课程不能开设。若必须开设,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编写、制作和审核。
4.必须开设但还达不到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和目标的应作为改进课程,并在2023年12月之前改进到位。
二、课程教学质量规范性评价工作要素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等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新兴交叉学科发展需要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不断完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结合我校现在的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的主要教学参考资料(教材),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博士生课程设置的科学性、课程教学规范性、课程教学的目标达成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1.研究生课程开设的科学性评价
课程开设的科学性决定课程开设的必要性,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a)本科类似课程:研究生阶段不开设本专业本科阶段的课程。根据同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检查是否开设类似课程,若开设应写出本科课程名称和学时;若未开设评价结果为“无”。
(b)教材(教参、讲义)适应性:根据教材、教参的“内容简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评价,但适应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跨学科课程除外。评价结果为“适应”“不适应”“无(教材)”。
(c)重复率:重复率是指课程内容和本科生课程或其他研究生课程的重复情况,用百分比来计算。内容重复的研究生课程应合并。
(d)指南课程:课程是否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的课程。若课程内容部分与有关指南课程相同,应修改课程名称,丰富教学内容,达到指南课程要求。评价结果为“是”“否”“相近”。
(e)课程性质:分为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简称“基础课”)、学科专业核心(技术)课(简称“核心课”)、专业课、跨学科课等。依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角色如实填写。
2. 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性评价
(f)教学大纲:根据教材(参)知识体系的系统性,指南课程的内容要求,核查课程教学大纲的完整性。核查课程教学能提高研究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评价结果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g) PPT(教案):开设的课程都应有教学PPT(教案),并与教学大纲一致。评价结果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规范性评价结果
(h)评价结果:根据研究生课程以上a-g七个要素的审查,作出课程评价结果:“开设”“合并”“停开”“开设+改进”“合并+改进”。
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与组织实施
研究生院已将开云官方信息系统中全校开设硕士生、博士生课程分别汇总在附件《表1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表2 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中,并有开课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选择本学院的课程发放给系(所、室)和教师。
(一)开课教师自查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教育,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过程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实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
课程负责人牵头负责课程自查,并负责提供教材(或主要教学参考资料,最多2本)的“内容简介”“目录”复印件(或讲义)、教学大纲、PPT电子版(以“课程名称+开课教师姓名”命名)/教案等材料,并规范性评价工作a-g七个要素进行自查,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分类,自查结果填写如下在电子表中:《表1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表2 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请写实或选择规定的评价结果,不要改动表1和表2的格式。
课程的第一开课教师应在规定日期(二级单位定)之前,将相关复印材料(每门课程1个文件袋,写明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生(博士生)、课程名称、开课教师姓名等)交到系(所、室)有关负责人,同时发送课程自查结果表1、表2等有关电子材料。
公共政治课、外国语课、数学、物理、化学、医学(生命科学)、力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公共课由开课单位组织评价,选用单位可以就有关课程的教学内容等向开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发到邮箱:zlbz306@csu.edu.cn),研究生院汇总反馈到开课学院。
(二)广泛开展听课评课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同行专家、领导参加听课评课工作,研究生院组织督导专家参加听课评课工作,填写《开云官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领导/督导/同行评价表》(附件3),并交到系(所、室)(督导专家和机关人员交到研究生院);选课研究生必须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评课。听课评课中要注重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的考核。
2023年春季的研究生课程在开课学期开展听课评课工作。
(三)系(所、室)审核
系(所、室)成立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专家工作组,成员由学位分委员会成员、负责人、专业方向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1.课程教学质量规范性评价结果(h)。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将本单位开设的有关一级学科(学术学位)、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博士生课程分别汇总,按课程教学质量规范性评价工作a-g七个要素由专家组负责进行审查,提出规范性评价结果(h):“开设”“合并”“停开”“开设+改进”“合并+改进”。
2.课程教学质量评价(k)。专家组按有关课程的教学情况组织任课教师就各方面听课评课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要重视课程思政的考核,通过审阅课程终结考核的试卷、课程论文和评分结果等审核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总结优点,找出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进。结合专家评定的规范性审查意见(h)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k)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将每门课程的审查结果填写在表1和表2中。
3. 系(所、室)审查报告。根据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规范性评价、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情况提出系(所、室)审查报告,主要是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时间,改进研究生教学开云官方的措施等。在规定日期(二级单位定)之前,将审查报告、审查结果汇总表1和表2纸质材料、所有有关复印材料交给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同时发送有关电子材料。
(四)一级学科(专业领域)专家组审核
各二级单位按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专家组负责本单位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开设研究生课程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工作,确定审查意见(h),并提出审核报告。专家组成员由学位分委员会成员、学院领导、高水平专家等组成。
(五)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应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有关学科专业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进行审核,提出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审核报告,经二级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保存,并保存所有附件材料。
同时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审核报告、汇总表1和表2发到邮箱:zlbz306@csu.edu.cn(请在文件名前加二级学院名称)。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工作。
四、研究生院复查
自12月1日起,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和督导专家一起到各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就“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为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认真执行“发现问题处理原则”。课程设置中的问题应在下一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解决;课程教学中的各类问题应在2023年12月之前改进到位。
附件:1. 表1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
2. 表2 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
3.开云官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领导/督导/同行评价表
开云官方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8日